市创模督查组按照市创模指挥部的安排,根据《攀枝花市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重点工作考核办法》(攀创模[2008]3号文)的要求,于8月25日——8月28日分别对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钒钛产业园区的创模重点工作进行了第一次考核。
考核采取了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民意调查等形式,严格按照《攀枝花市创建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重点工作考核计分细则》对各县(区)、钒钛产业园区的创模工作推进情况予以量化打分。经过认真全面的考核,考核组认为,各县(区)、钒钛产业园区高度重视创模工作,组织有力、责任明确、经费落实、措施到位、成效明显。经过督查组综合评定,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县(区)、钒钛产业园区创模工作第一次考核情况表
序号 单位 考核总分 实际得分 得分率
1 东区 94 90 95.7
2 西区 94 90.5 96.2
3 仁和区 94 90 95.7
4 米易县 88 84 95.4
5 盐边县 88 83.5 94.9
6 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 79 76 96.2
督查组要求:希望各县(区)、钒钛产业园区在各创模专项指挥部的领导下,要以这次创模工作考核为契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增添措施,狠抓薄弱环节,强力推进创模工作,力争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市创模指挥部督查组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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