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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五百万奖励有功人员 骨干教师月津贴最高千元
www.pzhw.net    文章来源:攀枝花日报    更新时间:2008-4-11

  

  本报讯(记者 刘珂言)记者从昨(10)日召开的全市教育工作会上获悉,涉及落实教师待遇、完善表彰奖励机制、建立骨干教师津贴制度等九个方面内容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正式出台,这是我市加大力度发展教育事业的一个突破。

  《意见》要求,认真落实教师待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教师应享受的各种工资、津贴,进一步完善教师福利、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完善表彰奖励机制,今后每年市政府设立高考奖300万元,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奖100万元,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奖100万元,对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或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同时,做好国家、省、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推荐、评选、表彰和奖励工作;修改完善攀枝花模范校长和攀枝花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办法,做好两年一次的评选表彰工作,表彰奖励人数为20名。在建立骨干教师津贴制度方面,对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在职四川省特级教师每人每月发给津贴1000元,四川省骨干教师每人每月600元;市级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500元,市级骨干教师每人每月400元;县级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300元,县级骨干教师每人每月200元。

  《意见》还对切实解决好教师住房困难问题,开辟绿色通道吸引外地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和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市从事教育工作,解决好中高级教师职务评、聘问题,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做好教育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规定。

咨讯录入:三冬    责任编辑: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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