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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认法盲不能减轻刑责
www.pzhw.net    文章来源:攀枝花日报    更新时间:2007-9-19

  

  吕育明

  “对法律的错误认识,使我以为正常履行职务而收取他人钱物的行为不是犯罪。”某贪官在法院接受法庭审理时,就自己受贿行为居然抛出了这样的“奇谈怪论”。

  值得警惕的是,类似这样自称法盲的落马贪官近年来越来越多,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在分析贪官反省材料时发现,其中81.4%的人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其实,这不过是某些贪官“罪到临头”企图装疯卖傻蒙蔽办案人员罢了。

  可以说,某些贪官这种荒诞的诡辩、开责,将贪官最后的一点羞耻感也彻底丢掉了。对于这类毫无羞耻、见了“棺材”还不掉泪的腐败官员,司法机关应依法予以严惩,要让他们知道,“自认法盲”并不能减轻他们的刑责。

  

 

咨讯录入:三冬    责任编辑: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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