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页|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繁體中文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攀枝花 >> 咨讯 >> 企业动态 >> 正文

(集团)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中纪委《规定》精神
www.pzhw.net    文章来源:攀钢集团    更新时间:2007-6-27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和四川省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攀钢实际,昨(25)日,(集团)公司党委下发文件,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出安排部署。
      据了解,贯彻落实《规定》是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这对于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遵纪守法能力;对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和谐企业,保证(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集团)公司党委要求,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一要抓好传达学习。通过召开副科级以上干部会等形式,迅速把《规定》和上级的精神传达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二要搞好宣传。利用报刊台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方法步骤等,为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各单位党委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6月29日前,要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对照《规定》的要求,进行逐条检查。凡涉及《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纪委或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情况,并坚决予以纠正。
      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的部署,各单位党委要加强检查指导,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对所辖范围内学习贯彻《规定》负责,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对下级工作的检查指导。各级纪委要协助党委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抓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并组织好监督检查。一是认真核查党员干部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党组织说清的情况,及时作出结论。二是对群众有反映或已掌握情况涉嫌有《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党员干部,要通过函询、谈话等方式,督促其向组织说清情况。三是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党员干部,要认真研究兑现政策。四是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自查或自纠,或者在《规定》发布后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另外,各单位要抓好建章立制工作,针对贯彻落实《规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紧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的机制。
      为确保实效,(集团)公司党委要求,各单位党委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迅速行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应的任务;提高认识,按照要求如实报告情况,重要信息、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据悉,按照要求,各子、分公司(单位)要于6月29日12时前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纠正情况报(集团)公司纪委,7月27日前报送贯彻落实《规定》工作的阶段性总结。(攀钢日报记者 刘畅)

咨讯录入:三冬    责任编辑:三冬 
相关文档】【发表评论】【打印此文】【金沙江博客】【金沙江论坛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