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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加大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力度
www.pzhw.net    文章来源:攀钢    更新时间:2008-2-19

        《攀钢(集团)公司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规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出台后,攀钢各子、分公司(单位)正通过各种形式广为宣传,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规违法行为,为确保生产安全稳定顺利做出积极贡献。
      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集团)公司于1月下旬出台了奖励办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规违法行为向厂(矿)级及以上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举报,经调查属实后,受理举报的部门将给予实名举报的举报人200元至5000元的奖励,以鼓励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规违法行为。
      奖励办法对举报的事项范围进行了明确。举报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一是举报非法生产行为的,即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等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主管人员未依法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擅自进行生产,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二是举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是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四是举报隐瞒伤亡事故和涉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险肇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五是举报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的。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是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其人员没有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的,并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集团)公司受理的举报电话:0812-3398963、3397243、3397301;电子信箱:youjie3397243@163.com,pgghlbj@126.com;通信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向阳村攀钢(集团)公司安全能源环保部或攀钢(集团)公司工会,邮编617067。      (攀钢日报记者 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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