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页|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繁體中文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攀枝花 >> 咨讯 >> 社会要闻 >> 正文

七旬教授被偷拍与学生性爱录像 遭敲诈数万元
www.pzhw.net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08-10-10

      在二手市场销售家电的贾某,与女子张某交往后,发现她一直被一名年近七旬的音乐教授娄某包养。随后,贾某在张某暂住地偷拍下了她与娄某发生关系的镜头,并以此敲诈娄某6万元。近日,西城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贾某批准逮捕。

  2006年6月,年近七旬的河南某音乐学校教授娄某,在教学过程中认识了学习古筝的学生张某。之后,他带着张某一起来到北京参加演出。到达北京后,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娄某便给张某在西城区租住了房屋,经常与其居住在一起,并定期给张某生活所需的花销。

  两个月后,张某在新街口一家二手电器行购买电视时,无意间认识了销售员贾某。由于感觉脾气相投,二人很快便确定了恋爱关系。

  2006年11月,贾某在去张某暂住地给其送东西时,偶然发现张某与一名男子通了长时间电话,并且关系十分暧昧。经过逼问,贾某得知了张某与娄某的关系。贾某于是要求张某拍些两人在一起的录像做证据,以备张某与娄某分手时要分手费。张某随即答应了贾某的要求,并在自己暂住地的衣柜内安装了摄像机。

  2007年2月,已掌握了“证据”的贾某,便谎称自己是张某的姨夫,借机独自与娄某见面。见面后,贾某谎称自己在东北一家报社工作,说张某因为与娄某的不正当关系,曾多次动了轻生的念头。他为了给张某讨回公道,要求娄某支付6万元安抚费。娄某随即答应了贾某的请求。

  但在过了几个月后,贾某见娄某始终不肯一次将钱付清,便拿出了早已偷拍的录像,表示将把他的性爱录像发到网上公布。今年年初,在拿到了6万元后,贪心的贾某再次以公布录像为由敲诈娄某。此后,娄某拨打了报警电话。

  今年7月,警方将等待收钱的贾某抓获。
    王鹏昊 康晨  

咨讯录入:三冬    责任编辑:三冬 
相关文档】【发表评论】【打印此文】【金沙江博客】【金沙江论坛
  • 下一条咨讯: 没有了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