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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4月1日起正式施行
www.pzhw.net    文章来源:攀枝花日报    更新时间:2008-3-7

  

  本报讯(记者 刘蔼岚)记者近日从攀枝花海关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正式施行。新《办法》降低了A类企业申报门槛,在攀枝花海关登记注册一年以上,年度出口总额在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可申报A类企业,从而享受简化通关手续、加快通关速度等便利措施。

  据了解,新《办法》在原有A、B、C、D等4个管理类别的基础上新增了AA类管理类别;扩大了企业分类管理的适用范围,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基础上,增加了报关企业。海关将对不同类别企业,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对A类企业,海关将实施“属地报关、口岸验放”,优先派员到企业实施查验,业务现场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放行手续,优先安排办理加急通关手续,优先办理加工贸易备案、变更、报核等一系列通关便利措施。AA类企业,除享受A类通关便利措施外,海关还将实行信任放行。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对C、D类企业,海关则要在审单、查验、核查等通关、加工贸易业务开展和后续管理环节实行严密的监管措施。

  据攀枝花海关综合科负责人介绍,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对高类别的守法企业,简化了通关手续,加快了通关速度,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目前我市已有攀钢国贸攀枝花有限公司、四川长矶金属工业公司和川投电冶公司3家A类管理企业。今年,攀枝花海关还将引导和支持我市2至3家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积极申请海关AA类或A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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