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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八项民生工程惠泽人民群众
www.pzhw.net    文章来源:攀枝花日报    更新时间:2008-4-17

  

  本报讯(记者 陈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惠民行动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通知》,今年,我市将实施八项民生工程,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等领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进一步深化惠民行动,大力实施2008年民生工程。据了解,这八项民生工程分别为就业促进工程、扶贫解困工程、教育助学工程、社会保障工程、医疗卫生工程、百姓安居工程、道路通畅工程和环境治理工程。2008年全年,我市将安排17亿余元用于实施这八项民生工程。

  市委、市政府要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民生工程的实施,在项目安排、资金筹措、组织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先保证民生工程所需。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将民生工程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将政策、项目、资金、责任明确到社区、村组,落实到人头,确保民生工程落到实处,惠及群众。市级各部门是实施民生工程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要科学制定各单项目标的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负责抓好项目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监管督导等工作。要统筹规划民生工程实施项目,优化项目构成,科学合理地筹措、调度和平衡市级财政资金,拓宽资金来源,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计划落实。

  市委、市政府决定,要将实施民生工程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区(县)和市级部门的目标管理,并加大分值权重,做到目标具体、任务明确、层层分解、落实到位。为此,要求各区(县)、市级各部门把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以项目为平台和载体,以群众受益为落脚点,注重工作实效,使各项民生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惠及到群众。同时,强化对已建成项目的后期管理服务,构建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民生工程项目建得好、用得好、效益好。

咨讯录入:三冬    责任编辑: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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