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安排,2008年3月25—28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通成带领下,由市人大城环资委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为期4天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情况如下:
一、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基本情况
《防震减灾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全社会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的法律,自1998年3月1日起实施以来至今已整整十年,十年来,市政府狠抓“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应急救援与灾后重建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防震减灾能力,在国家和四川省的防震减灾工作评比中多次获得表彰、奖励,为稳定我市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
1、大力宣传,增强意识。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在全市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散发宣传资料、举办科普展览、开设农房抗震讲座、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十年来共计散发宣传资料100余万份,播放地震录像500余场次,提高了广大市民的防震减灾意识。
2、机构健全,经费到位。市政府成立了由26个市级部门组成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三区两县及攀钢、攀煤、二滩水电开发公司也设立了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全市形成了省、市、县(区)三级、政企结合的防震减灾管理体系,同时各级政府将防震减灾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了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3、建章立制,规范体制。为保障“一法一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市政府先后制定了《攀枝花市地震应急预案》、《攀枝花市防震减灾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和《攀枝花市防震减灾局行政执法程序》等9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了防震减灾工作体制,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处置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二)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震灾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1、大力加强地震基础设施建设,重视地震监测设施和监测环境的保护。市政府于2002年建成了攀枝花市数字化地震遥测台网,先后又对各地震台进行了改造,更换了部分仪器设备,改善了地震台站的监测环境,为准确、快速地监测震情打下了坚实基础,确保了我市在地震发生后能够快速、准确地对地震情况进行评估和决策。市政府还重视保护地震监测环境,依法解决了多起影响地震监测的案件。
2、防患于未然,加强震灾预防工作。市政府建立了攀枝花市综合防震减灾应急决策指挥中心,开展了地震人员伤亡及次生灾害研究,针对重点企业和危险工程项目分门别类编制了相关地震应急预案,并对重点企业、部位的防震减灾工作进行指导。市政府重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重大工程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3、加强地震资金管理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市政府不定期开展地震现场工作演练,对地震灾害应急物资定期检查并及时补充更新,做到“预防为主、平震结合、常备不懈”。另外,我市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工作方案已经制定。
二、存在问题
1、防震减灾软环境建设存在一定差距,为抗震减灾工作埋下隐患。地震部门参与建设工程相关审查和审批的职能作用得不到发挥,无法对建设项目设防工作实施有效监管,只能是事后的“方案管理”。我市农村房屋建设基本不具备抗震能力,农村房屋抗震设防工作仅能停留在宣传层面。
2、地震监测环境保护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影响了地震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由于我市地处山区,受地理条件限制,城市建设可用土地稀缺,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规划建设,部分地震监测台站因周边建设项目影响无法正常工作。
3、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能在破坏性地震发生时提供有效救援保障。受地理条件、经济发展和城市早期规划多种因素影响,至今我市的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规划建设仍未取得实质进展,城市中心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也困难重重。地震应急救援队伍至今仍停留在“文件”和多方协调的层面。
三、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市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地震、防震知识的普及和防震减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并依法加强中小学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地震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震能力,正确认识地震和掌握必要的自护自救、避难逃生技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防震意识和地震科普知识水平。
2、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依法加强抗震设防工作。地震主管部门应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和农村房屋修建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使抗震设防工作从项目建设审批上前置介入,地震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抗震设防工作的检查、监督,增强各建设工程项目的抗震能力。积极引导农村房屋建设,逐步提高我市农村房屋抗震设防能力。
3、与时俱进,及时调整完善《攀枝花市地震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攀枝花市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根据城市发展和地震形势适时调整和完善预案相关内容,尤其要作好地震引发水灾、火灾、山体滑坡、爆炸、剧毒、强腐蚀性物质泄漏和放射性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确保紧急状况出现时,最大限度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4、高度重视,稳步推进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市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启动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和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并统筹规划、逐步完善相关专业仪器、救生设备以及应急物资配备工作,组建一支救援队伍,适时开展演习训练。真正做到“宁可有防无震,不可有震无防”。
5、加大地震监测环境保护和防震减灾专业人员的引进、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地震监测精准水平,进一步增强防震减灾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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