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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即将兑付
www.pzhw.net    文章来源:攀枝花日报    更新时间:2008-7-5

  

  本报讯(陈保丕 记者 陈帆  实习生 刘浩)昨(4)日,记者从市运管处获悉,我市出租汽车燃油补贴资金即将兑付,全市1455辆出租车将获得总额为2128.3万元的补贴资金。补贴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计366天(其中:1月1日至6月30日每车日均补贴约25.83元,7月1日至12月31日每车日均补贴约53.94元)。

  据了解,本次补贴范围为我市2007年末统计在册的1455台(含米易县40辆)出租汽车。按照我市出租汽车燃油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安排,市区15家出租车公司1415辆出租车全年累计补贴2069.79万元,由市运管处在收到财政燃油补贴资金后负责组织兑付。米易县顺达出租汽车公司40辆出租汽车燃油补贴资金58.51万元,由市财政局直接划拨米易县财政局再由县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组织兑付。

  在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中,各出租汽车公司须在公司内部公示补贴范围内的车辆牌照、对应车主、白夜班驾驶员姓名;在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工作。各出租汽车公司要按时、按要求将燃油补贴兑付给加油者,不得以任何名义滞留、截流补贴资金,否则将依法追究公司及相关人员责任。

咨讯录入:三冬    责任编辑: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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