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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提高
www.pzhw.net    文章来源:攀枝花日报    更新时间:2008-7-15

  

  本报讯(记者 晏洁 实习生 刘浩)昨(14)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该局已正式收到提高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相关文件,正在加紧开展工作,以早日按照国家规定将该政策落到实处。

  据介绍,今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今年3月1日起,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这意味着全市2万余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月至少将有400元收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市地方税务局将认真执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将政策落到实处,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市地税局已将相关文件复印下发到各主管税务机关,加紧开展相关工作,并希望广大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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