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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为“检徽”添光彩
www.pzhw.net    文章来源:攀枝花日报    更新时间:2008-7-18

  

  ■ 朱加丽 特约记者 斯慈伟

  8年刑警生涯,14年检察官足迹,参与办理各类案件千余件,件件都做到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被众多犯罪嫌疑人尊称为公正的张大姐、张老师、张妈妈。

  书写这一个个记录的人就是革命烈士张文奎的女儿——仁和区检察院检察官张玉凤。这一个个记录的背后,是长期为人民检察事业超负荷工作所带来的体弱多病、无暇照顾家庭……她说,“我有愧于亲人,但无愧于党和人民,我用司法实践维护了法律的公正,让老百姓感受到了法律的人文关爱!”

  从零起步,女刑警成长为检察官

  1993年1月,张玉凤从木里藏族自治县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调入到仁和区检察院公诉科担任检察员。“当时已接近四十岁的人了,面对专业性极强的公诉案件,深感隔行如隔山,一切都得从零学起……”张玉凤向我们谈起了刚开始办案时的感受。

  1993年3月,张玉凤经办一件故意杀人案。作为公诉人,她开始第一次写公诉书,初稿被修改了4次都未达到标准。领导和同事们热心为她作业务指导,也提出了“不能让佩戴的检徽失色,绝不能当外行!”的要求。她找来法律专业书籍,从法律常识学起,一有空就虚心向检察院领导和业务骨干请教,一丝不苟地当起了“小学生”。功夫不负有心人,张玉凤很快就由“外行”变成了“内行”。

  2000年6月,仁和区检察院接手了一件青少年犯罪疑案:公安机关侦查到的户籍资料证明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刚满16周岁,而犯罪嫌疑人却说自己还未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关部门多次调查也无法得出确切的结果。

  张玉凤带着检察人员步行几十公里来到犯罪嫌疑人的家乡,找其小学老师、中学同学、亲戚朋友以及当地公安派出所多方核实其真实年龄。为了争取当地群众的配合,她耐心向群众宣传依法治国、公正司法的意义,反复向群众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我国刑法的量罪原则,仔细捕捉调查疑点。经过5天多的核查,终于发现,由于当地户籍登记管理的失误,使其户籍年龄刚好比实际年龄大了1个月。在张玉凤出示的确凿证据面前,法院终因犯罪嫌疑人未满16周岁而给予其从轻处罚。

  “人性化”办案,彰显法治精神

  2005年4月,刚到仁和区反贪局工作不久的张玉凤接手了这样一个案件:某局一干部王某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王某被传讯后精神恍惚,极度烦躁不安,好像有什么隐情,但始终拒绝交待任何问题,案件侦查一度陷入僵局。

  “犯罪嫌疑人也有人格尊严,我们应当关心他们”,张玉凤决定调查了解王某的家庭情况。她亲自来到王某的家中了解情况。当了解到王某的母亲身患重病住院,一直无人照料,其妻子经受不住一次又一次的打击,精神已经接近崩溃的情况时,张玉凤专门挤出时间陪王某的妻子谈心,给她以安慰和关心,并安排人看望王某的母亲,主动为王某的家人排忧解难,还积极向王某的亲戚们讲法律、讲政策,请他们理解并配合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当王某得知张玉凤为他所做的一切后,感动地说:“没想到您仍能尊重我的人格,仍能平等地对待我的家人,您让我明白了法律的公正内涵,我叫您一声张大姐!我主动交待问题……”这一案件,最终因证据扎实,成为“铁案”,王某也因积极配合办案,有立功表现而得到宽大处理。

  “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张检察官在办案中,做到了法情相融,公正司法,近几年来,凡是她主办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积极认罪后都成为了她的朋友……”仁和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明林如此评价张玉凤。

  张玉凤曾教育挽救的一位青年李某发来短消息说:“活着真好,能和家人生活在一起真好,感谢您,尊敬的张老师、张妈妈……”

咨讯录入:三冬    责任编辑: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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