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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
www.pzhw.net    文章来源:攀枝花日报    更新时间:2008-7-24

  

  本报讯(记者 刘蔼岚)记者获悉,在司法部近日颁布的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决定中,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四川省仅有5个单位获此殊荣。

  据了解,这次受表彰的102个先进单位和100名先进个人是5年来全国司法系统法律援助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单位和个人。攀枝花市法律援助工作经过十年的发展,建成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目前全市共有法律援助工作站80个。开创了独具特色的“农民工维权联动机制”,开辟了抗震救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组建了一批由大专院校师生、中青年政法干警、法律界离退休老同志、基层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成了“集团性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小组”,有效化解了多起因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下岗分流、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咨讯录入:三冬    责任编辑: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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