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页| 会员登录|会员注册|繁體中文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攀枝花 >> 咨讯 >> 钢城快讯 >> 创模 >> 正文

环保模范城市28项考核指标
www.pzhw.net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3-12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列全国或全省前列;
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验收;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大于或等于GDP总量的1.5%。
人均GDP大于10000元/人;
经济持续增长率大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
人口自然增长率小于国家计划指标;
单位GDP消耗小于全国平均水平
单位GDP用水量小于全国平均水平,并逐年降低。
环境污染指数≤100的天数>80%,并采用空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且市区无超V类水体。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自然保护区覆盖率>5%(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60%,2005年初达到>70%;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
城市气化率>90%;
城市集中供热率>30%(只考核北方取暖城市);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率>70%。并无工业危险废物排放;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
噪声达标区覆盖率>60%。
城市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
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
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80%;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
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

咨讯录入:三冬    责任编辑:三冬 
相关文档】【发表评论】【打印此文】【金沙江博客】【金沙江论坛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
编辑推荐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咨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