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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后漠视“限塑令” 罚!
www.pzhw.net    文章来源:攀枝花日报    更新时间:2008-7-21

  

  本报讯(实习生 郑静)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从8月1日起,我市有关部门将采用处罚方式严格限制违规销售塑料袋的商家,同时严禁超薄塑料袋。

  经相关人员介绍,经过两个月的宣传期和市民的适应期,从8月1日起,我市工商等部门将采用处罚等措施严格督促商家执行“限塑令”。除了严禁超薄塑料袋在各商业场所使用外,对环保型塑料购物袋也进行了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可自主制定环保塑料购物袋价格,但不能低于经营成本销售,不允许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不能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不能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同时,商品零售场所应该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价款。如果经营者、市场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违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将视情节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商品零售场所应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并索取相关单据,必须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以备查验。如经营者、市场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违反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视其情节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

  另悉,我市工商等部门将组织力量,在8月1日前将开展一次集中检查。

  (相关报道详见二版)

咨讯录入:三冬    责任编辑: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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