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攀枝花市公安局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是市政府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具有武装性质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执法工作情况;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四)组织、指导全市禁毒缉毒工作,侦办重特大制贩运毒品案件;组织实施禁毒、戒毒工作。
(五)依法管理全市社会治安,查处危害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爆炸物品、特种行业;管理、指导治保、群防和保安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济民警和保卫队伍的建设与业务培训工作。
(六)依法管理国籍;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攀居留、旅行等管理工作。
(七)组织全市消防检查、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和刑事技术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协调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
(十)监督、指导全市收容教育工作;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监督、指导全市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建设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承办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公安系统计算机通信网络建设工作;
(十四)指导森林公安工作。
(十五)组织协调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六)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