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05]2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攀枝花市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攀委发[2005]7号)要求,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调整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一、主要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是市政府的综合协调办事机构,担负着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的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联系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的会务工作,承办市政府领导在会议决定事项中交办的事宜。 (三)负责审核或组织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 (四)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协调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五)负责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领导同志在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中交办的有关事宜。 (六)负责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对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以供领导决策。 (九)负责市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处理各部门和区、县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负责市长信箱和市长公开电话的办复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的外事及涉外管理、无线电管理、政务督办、政务信息和目标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全市财税金融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办公大楼日常事务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好行政事务工作。 (十三)负责市政府驻外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