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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绚
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外部力量的牵引,但其关键点仍在于农民的主体作用要显现出来,农民的自我奋发意识要得以张扬,这就需要在相关政策引导下,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引导他们自力更生、以自己的辛勤劳动来改变农村面貌。而培养一大批有思想、有知识、观念新、善经营、懂管理、适应农村需要,能担当新农村建设主力军重任的新型农民无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突破口。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让农民认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只有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新农村建设才能顺利实现。江泽民同志指出:“农民的积极性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根本。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证明,什么时候农民有积极性,农业就快速发展;什么时候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业就停滞甚至萎缩。”他还指出:“我们一切政策是否符合发展生产力的需要,就是要看这种政策能否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这是我们花很大代价才认识的真理。农村改革之所以获得巨大成功,就是坚持了这个正确的出发点。家庭承包经营所以能够起到这么大的作用,就是给了农民自主权,使农民得到了实惠。在农村开展任何一项工作,实行任何一项政策都必须首先考虑,是利于调动还是会挫伤农民的积极性,是维护还是会阻碍农村生产力。这是我们制定农村政策必须坚持的基本准则,是检验政策是否正确的根本标准。”
新农村建设需要培植与激发中国农民强大的内生力,内外力量共同作用推动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关键是在发展模式上要依靠最大的内部能动,在于资源的再造,在于人的素质的提高,从而“变人口负担为人力资源”,在于有限的土地资源最大效用的利用,以农民内生的工业化为主体,实现资源意义上的减负与再造的合二为一。在这一点上,改革初期的“乡镇企业”即是明证。由此可见,只要让农民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其动力是巨大的,其效果是非常之好的。
我国农村缺乏自身建设能力,农村只能作为原始资源输出地,农民的整体素质不高已是不争的事实,并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瓶颈。我国政府每年要花很大力气,通过党政干部到对应地区扶贫帮困、“三下乡”志愿者服务、大学生支边、支教等途径,帮助农村解决一定人才和技术问题,提高自身建设能力。但外部力量是有限的,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村人才缺乏的问题,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因此很多地区过分依赖于“打工经济”,在家从事农业劳动的青壮年大大减少,不少土地出现了抛荒现象。我国农村只依靠外力,靠低级的劳动力和原始资源输出,不从根本上提高自身建设能力,脱贫致富的梦想将难以实现。
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千千万万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建设新农村不仅仅是要对农民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更重要的是要积极引导和教育农民转变思想,更新观念,让农民拥有自立意识、自尊意识、平等意识、民主意识、创新意识、让农民自己做主,用自己的努力改变农村的面貌,这才是新农村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也是最为迫切的要求。
教育农民、培养新型农民首先应尊重农民的权利。新型农民首先是新在应有独立的意志上,培养新型农民应尊重农民的权利,才能让农民拥有自尊自立的意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中国农民作为现代公民,应该有掌握自己命运的权利,“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他们梦寐以求的生活,但怎样根据自身条件追求发展和富裕应该由农民自己来决定。政府要向农民提供服务,并且农民也有权要求政府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属于政府责任所系的服务。政府要保证农民的利益表达渠道畅通,要保证农民通过合法的途径争取自己的利益。总之,政府要努力为“三农”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中央多次提出要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这的确是新农村建设的要旨。这句话不仅意味着在经济利益上要多照顾农民,更重要的是要多维护农民的权利。否则,不仅给农民的好处有可能流失掉,更有可能发生新一轮侵权现象。不尊重农民的权利,好心也可能办坏事。没有对农民基本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平等意识、自立意识、主体意识难以培养起来,培养新型农民也就无法实现。
加强教育,促进传统农民向知识农民和现代农民转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的新型农民应该是具备一定的科技文化素质的知识农民和有现代意识、现代文明、现代风貌的现代农民。农村教育是进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农民素质,实现农民知识化、现代化的主渠道。农村教育要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中国农民需要的是为农村服务的教育、适应农村建设需要的教育。因此在农村教育中就应注入操作、实践性强的教学内容。从培养新型农民的要求出发,农村教育应从以下几方面提高农民素质:
一是科学文化教育。农民要发家致富,必须要有科学文化知识。因此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基础教育对提高人的素质有着基础性、根本性、全面性的重要意义。我国通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使青壮年文盲下降到了5%以下。但为农民提供的专业性的继续教育太少,建设新农村需要一大批掌握一定技能和专业知识的新型农民,这就有赖于政府加大对农民的教育投入,给农民提供专业性的继续教育。
二是民主法制教育。农民要享有现代公民权利,必须有现代文明知识。培养新型农民就是要加强对农民的民主法制教育,创造一个“教民做主”、“让民做主”的氛围和环境。要教育农民珍视自己的权利,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依法保护手中的权力。在经济上要教育农民学会当家作主,让农民认识到自己的市场主体地位,尊重农民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创造性,维护农民的经营自主权、成果所有权、对土地的支配权以及公共资产的管理监督权。在政治上要教育农民自己组织起来,自己当家作主,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要不断提高农民当家作主的水平,让农民充分享受民主选举的权力,建立农民利益表达渠道,给农民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
三是文明道德教育。培养新型农民,文明道德教育是不可缺少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知识分子追求的中国道德文化的最高境界。这之中包含着许多优秀的东西,但中国农民长期以来没有经济、政治地位,无缘接受这样的教育。培养新型农民不仅要教给农民科技知识、法律知识还需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要教育农民抛弃许多僵化的、保守的、陈旧的观念,代之以全新的现代理念。把勤劳、善良、诚实守信、讲修养等中华传统美德和民主、科学、讲公德等现代文明意识统一起来教育农民,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要从农民的接受能力出发,在教育内容、教育方式上要创新,使农民得到先进的教育。最终改变自己的角色、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成为有现代意识、现代文明、现代风貌的新型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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