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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型社区 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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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PZH.GOV.CN 作者:兰庭海 文章来源:攀枝花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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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基本场所,是化解社会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需求的重要渠道。没有和谐社区,就没有和谐城市、和谐社会。因此,我们应把建设新型的和谐社区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努力创建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和谐社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好基础。
所谓和谐社区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通过社区与政府、企业、社会、社区与环境、社区与居民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实现社区物资丰厚、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人人热爱、人人享有的安全、团结、幸福、和谐的大家园。
建设新型的和谐社区,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文明建设为载体,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主题,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和谐社区的各项工作,逐步把社区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和谐宜人的“幸福乐园”。
建设新型的和谐社区,是一项战略性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实践中必须着力从“五个坚持”上下功夫。一是坚持大力发展社区经济。发展社区经济是增强城市经济实力的内在要求,是加强社区建设,完善城市管理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扩大社会就业的有效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社区居民的基本需求,把广大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居民在社区的共同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居民群众物质需求、精神文化、政治参与、生活交往等方面的根本利益。三是坚持共同参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人人有责,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居民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等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和谐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实现共建共享。四是坚持持续进步。和谐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有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要大胆创新,加快推进,又要实事求是,精心培育;既要着眼未来,又要立足当前,从注重目标管理转向注重过程管理,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持续不断地进步。要根据社区居民共同需求的发展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不断向新的台阶迈进。五是坚持协调发展。和谐社区建设必须坚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社会其它各项事业的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的生活水平相协调,与社区整体功能发展相衔接,才能整体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建设新型的和谐社区,必须强化社区党组织建设,加大街道的行政推力。要围绕和谐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和谐。社区党建工作应进一步拓展空间和领域,扩大工作范围和对象,不断创新组织体系,优化组织配置,形成党组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的网络化格局。要把大批在职党员、外来劳动者党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和流动失业人员中的党员组织起来,实现加强党员管理和发挥他们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模范作用的双重目的,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街道行政要高度重视和谐社区建设,纳入街道工作日程,定期研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目标、督促、考核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和谐社区建设顺利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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