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大企业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明确提出“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为认真贯彻落实这一重要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攀枝花市社会舆情的收集和报送工作,使社会舆情信息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为上级领导机关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决策依据,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社会舆情信息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社会舆情工作是一项反映社会舆情、引导社会舆论、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工作。社会舆情工作要坚持服务大局、实事求是的原则,围绕中心和重点工作,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情,着力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
二、报送内容
(一)人们对党和国家、省、市、县(区)重大决策、重大活动的思想反映。
(二)人们对社会上重大事件、重大案件的思想反映。
(三)人们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思想反映。
(四)思想理论领域值得关注的动向。
(五)境外涉华的有关重要舆论。
三、报送单位
全市党政网络涵盖的县(区)委宣传部、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全省社会舆情信息直报点2个(攀钢集团公司、东区大渡口街道办事处)。
四、报送程序
(一)每个报送单位要设立一名社会舆情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社会舆情信息和分析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二)社会舆情信息须经报送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社会舆情分析报告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报送。
(三)各报送单位通过党政网将社会舆情信息和分析统一报送到市委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HTTP://10.3.7.6/)。也可以书面形式直接报送或传真(电话3324850)方式,没有开通党政网的单位可以电子邮件(邮箱地址:pzhgov@163.com)或软盘形式报送。
(四)市委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负责全市社会舆情信息和分析的收集、整理,并向省委宣传部和市委办公室报送。
五、报送要求
(一)各报送单位信息员要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信息意识,掌握党的政治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现代化办公设备操作能力。
(二)各报送单位的社会舆情信息工作由本单位一把手负总责,负责宣传工作的领导为主管负责人。
(三)各报送单位每月至少报送1条社会舆情信息,每季度至少报送1篇社会舆情分析报告,并按时完成半年及全年社会舆情分析报告。
(四)报送社会舆情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准确,注重时效性。
(五)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在事发后3小时内报送发生情况,并随时跟踪报送社会反映情况。不得漏报、迟报。
六、考核办法
(一)市委宣传部每年对全市社会舆情信息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二)每年评选出一定比例的全市社会舆情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社会舆情信息员。 (三)考核依据:社会舆情信息和分析的质量、数量;报送的及时性;工作人员配备情况;领导重视程度等。
(四)凡未完成规定基本任务的单位,不参加评比。 七、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迅速转发各有关单位,并认真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