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舆情信息直报点(以下简称直报点)建设,推进舆情信息直报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挥舆情信息服务大局、服务决策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直报点建立
1、类别构成。县以下基层党委、宣传文化部门、社科研究机构、群团组织,新的社会群体组织、互联网站、学校、国有大中型企业等。
2、建立条件。高度重视舆情信息工作;有稳定的舆情信息收集渠道;有从事舆情信息工作的人员;具备开展舆情信息工作的必要办公条件。
3、建立程序。直报点一般由省委宣传部确定数量、类别,所在市(州)委宣传部推荐,省委宣传部批准。
二、直报点舆情信息报送要求
4、把握重点。(1)人们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重大活动以及社会上重大事件的思想反映;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思想反映;思想理论领域值得关注的动向;互联网上的舆论动态。(2)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宣传思想领域重要部署的情况;推进理论武装、舆论引导、精神文明建设、文艺出版、对外宣传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措施和成效;宣传思想领域新情况新经验的研究探索;对宣传思想战线重大举措的思想反映和意见建议。(3)跟踪分析重要舆情,掌握动态变化;定期研究舆情,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舆情报告。
5、突出特色。地方基层党委重点报送社会思想动态;宣传文化部门重点报送干部群众思想反映和宣传思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工作动态;社科研究机构重点报送意识形态领域值得注意的观点、主张和有关动态;群团和新的社会组织重点反映有关组织或群体的呼声和诉求;互联网站重点收集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对境内外重大事件的反映,境外网站有关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重要舆论动态;学校重点报送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思想道德建设的新情况;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点报送企业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以及对国企改革方面的意见建议。
6、保证时效。跟踪社会舆情变化,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境内外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舆情信息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报送。防止重大舆情信息的漏报、迟报、瞒报、谎报。
7、注重质量。抓住有代表性、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坚持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反映真实情况。动态类舆情,要讲究时效,简明扼要;分析类舆情,要把握本质,揭示原因;调研类舆情,要有情况、有对策。充分反映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心里话”,尽可能引用群众的语言,力求原汁原味,生动鲜活。
8、讲究程序。直报点直接向省委宣传部舆情信息工作部门报送信息。报送舆情信息,一般信息由舆情信息工作人员直接报送,重大、特殊信息须经直报点有关负责同志审核签字或单位盖章。一般性思想反映、工作动态,可通过普通电传报送,凡是涉及敏感问题、不宜公开的舆情信息,通过密传或机要通信上报。
三、直报点的管理和建设
9、基本要求。直报点在省委宣传部和所在市(州)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直报点实行动态管理,一般情况下每年确定一次。
10、日常管理。直报点按照省委宣传部提出的全年舆情信息需求要点,阶段性或专题性舆情信息需求要点开展工作,参加省委宣传部每年召开的舆情信息工作会或培训会。市(州)委宣传部负责直报点的日常管理。
11、单位领导职责。直报点信息工作负责人要指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制度,抓好舆情信息网络建设;在阅看文件、参加会议等方面为信息员创造条件;支持信息员反映真实情况;提供必要的舆情信息工作设备或经费,确保舆情信息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12、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要求,选配好舆情信息工作人员,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成绩突出的干部,加大培养和使用力度。
四、直报点考核奖励
13、考核奖励。每年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舆情信息工作考核奖励资助办法(试行)》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直报点单位,也要对成绩突出的有关内部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直报点工作成绩列入所属市(州)委宣传部舆情信息工作考核内容。 14、经费资助。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舆情信息工作考核奖励资助办法(试行)》,对直报点中的困难单位,提供适当的办公设备经费资助。 |